馅儿

独伊过激洁癖
9514恋情全力应援中
喜欢看小马吃草莓

无关选择(伊诞贺文,提前祝两位意/大/利生日快乐)

  我将要结婚。

  我的母亲对于我竟然会比哥哥结婚早感到惊讶,不过她还是祝福了我。但是我的哥哥一反常态,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让我好好考虑一下。如此严肃的表情出现在他惯常有着玩世不恭神情的脸上,奇怪至极。母亲将我们俩的互动都看在了眼里,“骨子里的德国男人。”她哈哈大笑着,拍拍哥哥的背,“别紧张了基尔,”她说,“路迪已经成年了。可不是当年你带去度暑假的小不点儿。”当时哥哥的表情,简直难以形容。我也有点尴尬,毕竟小时候的事情被提起来总会有些羞耻。

  在做出这个看似草率的决定之前我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我很清楚,结婚这件事情曾经在我的人生规划里被远远的排在三十五岁以后要做的事情里。我曾经认为在取得一定成就以后,一个恰当的结婚对象是正确的选择。现在的我,不过是一个刚刚完成学业的年轻人,正在朝着自己规划好的未来一步一步前进。而让我不得不更改我的人生计划的,可以说是一个意外,并不讨厌。

  我读的大学开设了一个非常棒的艺术专业,它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都很有名,听说在这里毕业的学生中,有很多都成为了著名的艺术大师。艺术家毕竟是少数,而这个专业招收的学生也是少之又少,他们开出的条件是如此严厉苛刻,能够被录取的都是幸运儿中的佼佼者。出众的天赋和勤奋刻苦,再加上那么一点运气,这是被录取的方法。以上都是向我当时的同学,一位名叫本田菊的日/本/人询问得来的,不过他在我们二年级的时候转系学习动漫设计,他很喜欢ACG文化。我欣赏他的态度,认真平和而且内敛。

  我的大学生活很有规律,用我哥哥的话说就是缺乏年轻人的朝气。每天除了上课,打工,就是在寝室或者图书馆里读书。我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好,我习惯于按时完成应该做的事情,列一个计划表可以帮助我分割每天的时间来做有意义的事情。

  大学二年级第一学年开始的时候,已经工作的哥哥以怀念母校的理由回学校来,拉着我在校园里四处转悠,将我之前做好的计划完全打乱,我不得不另找时间读我新找到的《小王子》,这本书其实我早就读过,在我小时候和哥哥他们一起去另外一个镇子度暑假,和另外一个小孩子一起读过,这本书是那个小孩子最喜欢的书。我们在校园里兜兜转转,在路过一片草坪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男孩,他应该是艺术专业的新生,抱着一个本子写生。面容专注恬静,我只觉得他熟悉,但我可以确定我们并不认识,再加上哥哥的揶揄和催促,我没有从脑海里捞出任何有意义的信息。

  回去的路上哥哥一直拿刚刚的事情打趣我,“难道我们的west对那个新生一见钟情了吗?”不得不说他当时的表情真是欠揍极了。虽然我很想给他一拳,但是我没有那么做。

  日子还是按部就班的过,我依旧每天严格履行计划表上安排好的一切,不过我把回寝室的路线改成可以路过那片草坪的一条路,为此牺牲了大概十分钟的阅读时间 。此后我又遇到了他几次,我们渐渐熟稔起来。这个叫做费里西安诺的意/大/利人热情开朗,不过有的时候迷迷糊糊,是个需要人照顾的家伙。

  这家伙热情得惊人,我们刚刚认识不久的时候,他刚好到我打工的便利店里买东西。在看清收银台后面站着的是我时,他简直是扑过来,越过收银台来了个拥抱。还好我制止了他要吻我脸颊的动作,不然我觉得我的脸部可能会因为过于热而影响我的思考,比如说觉得刚才那个拥抱还不错,上帝啊。

  有时候我下课路过那片草坪,我已经不想抱怨为了从那里走浪费的阅读时间,能看到费里西安诺躺在那里,身边放着本子和画具,眯着眼睛晒太阳,他像只猫一样嘴里咕咕哝哝的,自言自语或者唱着他家乡的歌。他的头发因此会沾上草屑,他皱着眉择掉它们的时候更像了,不是像猫,而是……太模糊的往事。

  他也会邀请我去他寝室坐坐,我在他凌乱的摆满各种画册和CD的书架上看到了一本《小王子》和我的那本是一样的装帧,不过更旧。“那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书呢。”他告诉我,顺便给我端了一杯放了很多牛奶的咖啡。看着我皱着眉喝掉它时,他总会露出狡黠的笑容,就好像他一直知道我不喜欢甜食一样。

  一切的一切都如此顺利,当我已经习惯费里西安诺时不时的拥抱和亲吻,我们已经在一起了。甚至连个表白都没有,嗯,我的错。他经常会送我他的画,就画在一张不大的纸上,画着一些奇奇怪怪但是可爱的小东西,纸的右下角用花体字签着他的名字,末尾勾出一个心形。不要用追女孩的小伎俩对我啊。不过那些画都被我按照时间编号,小心翼翼的放进在文件袋中,收进抽屉里,也快要占据多半个抽屉。

  不得不说人真的是生来贪心,我已经不满足于费里西安诺那些可爱的画,单纯的亲吻和拥抱总是不够,我需要一个可以分享彼此时光的人。而费里西安诺就是可以互相陪伴一生的最佳人选。于是我迅速在计划表上添了“求婚”这一项。当时我大学四年级,我们认识三年,相爱三年。我不得不承认哥哥的洞察力,没错,那应该就是一见钟情。

  不过求婚当天我还是紧张过头了,握着费里西安诺的手,我说话都断断续续的,太愚蠢了。“已经求过婚了哦。”他突然说。我当时脑子里一片混乱,就连高数考试的时候都没有这样过。“路德你当时采了一大束野花。就那么红着脸塞进我手里。有些花瓣还落在我的裙子上。”他看着我笑。裙子?我记得小时候去度暑假的那年,确实遇到过一个小女孩,事实和往事的缺口终于契合。我怎么就没有发现呢?是那双眼睛。

  我回忆起了那远处拍打礁石的海浪声声,黄昏下温柔安适的小镇,邻居家种的多汁番茄,山坡上大片大片的野花,还有抱着一大束野花的小女孩,那些花朵有些散落在她的绿色裙子上,那双眼睛比蜜糖甜。还有在躺椅数星星的夏夜,我们在满天星辰中寻找属于小王子的小小星球,憧憬着那朵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花儿。那是我儿时最快乐的暑假,在另一个镇子,遇到了一个甜蜜的女孩,而那“女孩”就是费里西安诺。他接受了我的求婚,和一枚番茄形状的戒指,就如同那时候他接受了我用雏菊梗编成的戒指一样。给他戴上戒指的那一刻,我的手有些颤,他微笑着看着我。看哪,我对当初的自己说,费里西安诺答应我了,就像那时一样。

  我将要结婚,是因为爱,不是计划,更遑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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